問題編號:[176908]
問題標題:更換已報關貨物
問題內容:北京海關負責同志:您好。我們最近到貨了一批網絡設備,已經報關放行。由于疏忽,定單下錯了,具體情況是我們所定設備是直流48伏供電,但是使用環境是交流220伏供電,除供電方式外設備外觀和性能完全一致。請問我們如果更換貨物如何辦理海關手續?請指教。訊遠信通(北京)技術有限公司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將品質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貨物以“其他”方式退運出境,再將品質合規的貨物以“無代價抵償”方式進口。申報進口無代價抵償貨物應提交下列單證:1.原進口貨物報關單;2.原進口貨物退運出境的出口報關單;3.原進口貨物稅款繳款書或者《征免稅證明》;4.買賣雙方簽訂的索賠協議;5.檢疫部門出具的原進口貨物殘損、缺少、品質不良或者規格不符的檢驗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