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0755]
問題標題:知識產權出口;海關產品編碼
問題內容:1 )知識產權出口的相關政策和辦理流程; 2 )海關產品編碼的使用方法; 3 )新生產的儀器配件如果沒有對應的海關編碼如何操作? 4 )新的海關產品編碼如何創建? 5 )哪些企業或機構可以代理上述業務?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請您詳述第1、2項問題內容。3、商品編碼應依據歸類總規則,并結合貨物實際報驗狀態確定,通常情況下,任何商品都有其對應的商品編碼。4、目前海關通關過程中使用的10位商品編號中,前6位是《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度公約》規定的編號,第7、8位是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確定的,第9、10位是海關根據國家稅收、貿易管制政策要求確定的。5、依法在海關注冊登記的收發貨人企業及報關企業可以向海關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