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0217]
問題標題:關于能否報暫進
問題內容:海關老師,您好! 我有一家客戶工廠,無塵車間的地板損壞,需從國外進口一批 舊的維修工具(空氣泵,測量三角臺,水平測量儀,沖擊砧,拉伸機,切割器,加力鉗等工具) 進境維修地板,待維修好后,此批工具再出境,我想咨詢一下老師,此批貨物能否交保證金做暫時進出境貿易方式。望告知,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暫時進出境貨物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57號)第三條(八)供安裝、調試、檢測、修理設備時使用的儀器及工具的規定,建議使用“暫時進出貨物”。但申報地海關會根據你提交的合同等材料予以審核,依照具體情況予以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