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9817]
問題標題:進口付匯證明聯打印問題
問題內容: 我是珠海一家企業,在北京首都機場海關有一般貿易進口報關業務,因珠海匯管局對我司的海外代付融資業務的核查,需要我司出具海關蓋章的進口付匯證明聯原件。 自去年出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外貿穩定增長的若干意見 國辦發 〔2012〕49號”之后,北京首都機場海關不提供辦理此項業務,而我司確實需要進口付匯證明聯。我想問一下,是否還能辦理?如果能的話需要我們提供什么說明文件嗎?如果不能的話,海關能否提供相關的文件供我司向地方的機構單位予以說明。 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外匯改革之后,海關照常簽發進出口報關單電子數據,并應企業申請出具紙質報關單證明聯。您可以委托報關員向現場海關申請出具加蓋海關驗訖章的《付匯證明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