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8729]
問題標題:“海關貿易管制工作辦事指南”內容求解
問題內容:老師您好!我在海關總署總站的這一頁面http://gkml.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106/module445/info2413.htm看“海關貿易管制工作辦事指南”時,對“第六部分:貨物自動進口許可管理”的“二、主管部門及發證機構”下有一句話“商務部授權商務部配額許可證事務局、商務部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商務(外經貿)主管部門以及國家有關部門和地方機電產品進出口機構按職責分工簽發《自動進口許可證》”,請問這里的“按職責分工”是什么意思?具體是按什么職責怎么分工呢?期盼老師的答復!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您的提問收悉,您所提問的內容是商務部對其授權發證機關的職責分工,并不屬于海關的職能。您可以參考《貨物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辦法》(商務部、海關總署令2004年第26號)附件二“自動進口許可證發證機構名單”,其中對商務部授權發證機構的體系及職責分工有極為詳細、明確的解釋。其后至今我們并沒有收到商務部發來的關于該名單進行調整的通知,但為了避免商務部對機構、職責分工進行內部調整而對您今后開展相關貨物進口活動可能造成負面影響的風險,建議您事先與商務部或名單中的授權部門進行聯系、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