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0702]
問題標題:個人自用化妝品關稅問題
問題內容:您好!麻煩請教下:我朋友在美國購買一套蘭蔻化妝品(含贈品),價值100美金左右。準備通過“美國郵政快遞”郵寄回國內。是否需要交納進口關稅呢?關稅怎樣計算呢? 我在總署關于“海關總署解讀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管理措施調整”中看到:“個人郵遞物品受到價值限制,即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請問現行是否是此管理措施?我朋友的情況適用此管理措施嗎?是否每次郵寄只要低于1000元人民幣就不會被征稅呢?煩請解答,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如果是從美國郵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化妝品屬于應稅進境物品,稅率50%,如果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并不能理解為只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以下就可以免稅。如果仍有不理解的內容,歡迎撥打海關12360熱線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