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9747]
問題標題:國外購買100臺個人電腦郵寄回國自用,完稅價格和稅率是否和個人物品一致
問題內容:您好,我公司需要100多臺電腦,國內市場無合適型號,或價格太高。現打算從國外購買。據我所知,個人物品的完稅價格是,電腦主機2000元,稅率10%。請問,若我郵寄100臺回國,完稅價格和稅率是否保持一致?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43號),個人寄自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您所述情況已超出個人郵寄物品進境的限值,不能按個人物品方式辦理征稅進境手續,請您委托具有進出口經營權并依法在海關注冊登記的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和報關企業,備齊合同、發票、運單、裝箱單等商業單據以及所需的監管證件等向海關申報,辦理通關手續,并通過商品編碼查詢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