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2026]
問題標題:有關海關總署 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公告2013年第52號
問題內容:日前,接到了一份《海關總署 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公告2013年第52號(關于深化海關通關作業無紙化改革減少紙質單證流轉完善貿易外匯服務和管理的通知) 》,公告稱:“自2013年9月16日起,海關不再為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核定的貨物貿易外匯管理A類企業(以下簡稱A類企業)提供紙質報關單收、付匯證明聯。”,我想確認一下公告中所述“9月16日起”具體指什么日期?是指向海關申報日期,或是貨物結關日期,還是報關單簽發日期?因為在9月16日前我們還有未拉的報關單?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你好!是指申報日期自9月16日起。故,對于報關單申報日期在9月16日前,但企業在該日期之后向海關申請打印收、付匯證明聯的,企業仍可向申報地海關申請打印紙質報關單證明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