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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海關:關于托朋友帶奶粉和深海魚油入關的問題[110952]
問題編號:[110952]
問題標題:關于托朋友帶奶粉和深海魚油入關的問題
問題內容:你好,我朋友(中國居民)最近將從加拿大回國開會,我想托他幫我帶嬰兒奶粉給我1歲的小孩,帶深海魚油給我妻子。我在網上查了很久都沒有肯定的答復,我要問的是,這兩樣東西在不超過限制金額的情況下,我們國家是否肯定允許過境呢?如果允許,他們的關稅稅率分別是多少呢?我求人家幫忙,肯定不能讓他交這個關稅錢。所以請告知。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您好!按現行規定,中國籍旅客攜帶進境的衣料、衣著、鞋、帽、工藝美術品和價值人民幣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生活用品,在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內的,經海關核準可免稅放行。超出規定免稅限量仍屬自用的,經海關核準可征稅放行。否則予以退運境外或按照貨物進口的規定委托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公司辦理貨物報關手續。物品完稅價格由海關依據《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海關總署(2007)25號公告)的規定估定,奶粉的稅率是10%,保健食品的稅率是10%。關稅=完稅價格X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