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96540]
問題標題:暫時進口
問題內容:暫時進口的展覽品也需要批文合同嗎?若為進口做測試用途的樣機可以用暫時進口的方式嗎?因測試后需退運回原廠,若無法用暫時進口,我們應該用什麼方式進口該產品呢?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根據《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暫時進口貨物監管辦法》的規定,申請人應在貨物進口前向入境地海關提出申請,經海關批準后,申報人應向海關交納相當于稅款的保證金,或提供海關認可的書面擔保,向海關申報暫時進境貨物應于貨物進口之日起六個月內全部復運出境。具體請向暫時進境地海關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