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0673]
問題標題:留學回國人員購買免稅車
問題內容:您好!咨詢有關留學生購買免稅車的問題。 1. 請問留學回國人員購買免稅車的要求中,“連續在外180天以上”是從什么時間開始計算?是從取得入學許可之日起計算還是按《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上的“注冊入學時間”計算? 2. 假如連續在外時間未達180天,回國逗留30天以內,出境逗留1天,再入境逗留30天以內,此種情況是否可以連續計算在外天數? 3. 在網上“業務咨詢”中查閱以往的相關回復時,看到有這樣一條回復:“在學期間最后一次出境至畢結業之日止如超過150天(含150天)的,仍可申請購車”,請問這項條款現在是否適用?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第一,根據海關規定,連續在外每滿180天,指從注冊入學之日起至畢業之日止。第二,在學期間連續在外滿180天計一件指標,臨時進境停留不超過30天的,可視為連續在外,計入購車免稅指標天數。若停留時間超過30天,則不能連續計算。入境只要不超過30天,均可視為連續在外。第三,按照海關規定,原則上以連續在外滿180天計一件指標。如果已有指標的話,最后驗放期限不滿180天,但超過150天,可計一件指標,如果在外整體都不滿180天的話,超過150天也不能計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