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19521]
問題標題:日本的姐姐郵給我沒電池的筆記本電腦
問題內容:2010年3月14日姐姐郵給我一臺新的筆記本電腦但是沒有電池,我是臨沂的,但是3月20日我卻收到青島海關的辦理通關手續,請問這是為什么呢?非常著急,幫忙回答一下,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郵寄物品以自用、合理數量為原則,電腦列入20項不予免稅商品目錄,即無論何種方式進口,均需要征稅進口。根據海關總署2007年第25號公告,筆記本電腦按完稅價格5000元人民幣20%稅率進行征稅。具體請與郵件進口口岸海關聯系確認,如是郵政快遞,總機0532-82955112轉青島海關駐郵局辦事處普郵科,如快件,總機0532-82955112轉流亭機場海關快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