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15623]
問題標題:寵物藥品進口
問題內容:我家狗狗生病了,在寵物醫院看病,有一種治療的藥品國內目前沒有,醫生告訴要在國外購買,我已經在新加坡寵物醫院找到,請問能否郵寄入境,藥品金額為100新加坡元(50粒)需要什么手續.是否要交稅,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相關規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區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免稅額為400元;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以外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免稅額為500元。驗放進出境郵件時,對個人收寄的物品,原則上以限值決定是否允許進出境;對單件不可分割的物品,雖超出限值規定,但確屬個人正常需要的,可從寬驗放。個人郵遞藥品進境應當以海關規定的包值為限,可根據醫生有效處方確定合理數量。海關在辦理手續時,應驗核處方原件,并留存處方復印件作為當事人辦理手續的隨附單證,且一份處方只能辦理一次海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