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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關:個人收藏乾隆時期象牙雕塑進境問題[115164]
問題編號:[115164]
問題標題:個人收藏乾隆時期象牙雕塑進境問題
問題內容:您好! 本人常年居住海外并喜愛收藏古玩飾品. 早前有幸收藏一對乾隆時期象牙雕塑希望帶回中國家中收藏.請問此物品是否屬于國家文物? 海外收藏帶回中國是否屬于合法收藏? 我需要辦理何種進境手續, 是抵達北京入境時申報還是在國外出境前辦理? 是否需要繳納某種稅費?? 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有關文物進出境管理法規,旅客攜帶文物進出境,應向海關書面申報,辦理有關手續。如所帶文物為臨時進境,還需復帶出境,旅客需向海關申明,辦理有關手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進出境旅客通關的規定》【海關總署令第55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07年第72號】,旅客攜帶進出境行李物品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居民旅客在境外獲取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元的物品或非居民旅客擬留在境內總值超過人民幣2000元的物品,入境時均應向海關申報。根據《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我國對受保護的野生動物或其產品的進出口實行允許進出口證明書管理制度。旅客攜帶野生動植物或其產品入境,應憑我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或其辦事處簽發的允許進出口證明到入境地海關辦理進口手續。象牙及其制品屬于受保護的野生動物產品,旅客攜帶入境時,請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旅客所述收藏品是否屬于國家文物,建議向有資質的文物鑒定部門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