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13130]
問題標題:包裹超限問題
問題內容:我弟弟留學結束從英國回國,用的UPS快遞寄回國一些日常用的舊的衣服鞋什么的到北京,價值填的100英鎊,UPS告訴我超限了,需要護照的正本到海關報關,請問必須要用護照正本么?用我的身份證件能證明么?具體需要什么步驟呢?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監管辦法》中第八條規定旅客以分離運輸方式運進行李物品,應當在進境時向海關申報。經海關核準后,自旅客進境之日起六個月內(含六個月,下同)運進。海關辦理驗放手續時,連同已經放行的行李物品合并計算。以分離運輸方式運出的行李物品,應由物品所有人持有效的出境證件在出境前辦妥海關手續。根據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的相關規定,旅客在入境時應填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并向海關書面申報。根據《對中國籍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管理問題的通知》 (署監〔1996〕0208)中規定我常駐境外的留學人員憑其所持護照和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和本人畢(結)業證書辦理驗放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