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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關:駐外使館外交官任滿帶車回國問題[112781]
問題編號:[112781]
問題標題:駐外使館外交官任滿帶車回國問題
問題內容:您好。我是駐外使館外交官,即將任滿回國?,F有幾個問題咨詢如下,請復示為盼:1.由于駐在國是右舵國家,自購車輛無法帶回國。如任期結束時在第三國(因當地落后無法購買合適二手車)購買一輛二手左舵小汽車或越野車帶回國,不知道政策是否允許。 2.如可以,海關完稅價格怎么計算??偸?005第41號公告稱:“三、海關以購車發票價格(駐在國外交人員免稅價格)為基礎,依據《暫行規定》第六條規定對車輛折舊后計算出計征稅款的完稅價格。但像我這種情況車子就沒有駐在國外交人員免稅價格,因購買的車是舊車,無原始購車發票,也不存在折舊的問題,比如我買的二手車是1萬美金,排量為4升,海關是否按該價格核準補稅還是海關自行估價該車價值多少。3.煩請提供各稅率及計算有關稅費的計算公式。非常感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1、根據海關總署2005年41號公告如果駐在國為右舵車國家,我駐外館員可以購買左舵汽車,新舊不限。2、因為北京口岸不是整車進口,所以有關估價征稅問題請咨詢整車進口口岸,如:天津、上海、大連等口岸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