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12458]
問題標題:攜帶紅酒回國
問題內容:我和我男朋友準備2月份回國探親,我男朋友是澳洲國籍,我們想帶10瓶紅酒回國度數都是在12度以下而且不打算在免稅店購買想放到行李箱托運,不知道是不是允許,是否要申報?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2007年第72號公告及其它有關規定,居民旅客在境外獲取的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總值超過人民幣2000元的物品,須填寫申報單,向海關書面申報,并將有關物品交海關驗核,辦理有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