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1421]
問題標題:個人攜帶物品
問題內容:我從美國回北京,給家人和自己帶回幾雙鞋自用,還買了1個guess皮包自用,請問回北京時要繳納稅嗎
報關員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相關規定,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在實際通關時,請將攜帶物品如實向海關申報,以現場海關的解釋和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