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0634]
問題標題:今年9月開始從香港帶回奶粉數量有限制嗎?
問題內容:您好!我大概每隔3個月去香港買一批荷蘭奶粉給女兒吃,最近聽說從今年9月1日開始,從香港帶奶粉回內地每人每次隨身攜帶不能超過2罐,請問有這樣的規定嗎?相關的規定具體是怎么樣的?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深圳海關
來源:報關員培訓網答:您好!海關對旅客攜帶的奶粉按照“自用、合理數量原則”驗放,具體數量由現場關員根據旅客的旅行目的地、進出境頻率等情況加以把握。對超出規定免稅限值但仍在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內的可選擇退運或征稅放行。奶粉按照每千克200元人民幣作為完稅價格,稅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