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9764]
問題標題:中國人在韓國的自用品
問題內容:你好!我有一個朋友前幾年在韓國辦了一個公司,長期居住在韓國,在韓國置辦了很多生活用品,比如,冰箱、洗衣機、家具、衣物、鍋碗瓢盆等,現公司已按照韓國法律宣布倒閉,本人要回中國生活,想把這些自用物品運到中國繼續試用,請問可以嗎?需要辦理什么手續? 非常感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您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個人自用物品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您可在入境后6個月內將上述物品以個人分離運輸行李的方式將上述自用物品運入境內。進境時,向進境地海關辦理申報。其他未竟事宜請向入境地海關旅檢查驗科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