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7369]
問題標題:關于歸國留學生免稅的咨詢
問題內容:您好!我是香港永久居民,2009年在日本留學畢業。在日本工作了一年以后,現在打算到青島結婚生活。現在正準備把個人在日本用的東西郵寄到青島,想跟貴署咨詢一下關稅的問題。 1)聽說歸國留學生有免稅,想請問這制度適用于香港人嗎? 2)如果免稅制度適用,我該怎么申請,去哪里申請? 2)如果不適用,郵寄個人物品(包括臺式電腦連屏幕、游戲機、衣服書本類等),該怎么征稅? 3)如果要征稅,稅款是東西到了青島那邊,海關會跟我聯系然后征收的嗎? 4)另外,如果我從香港帶個人物品到青島,需要征收關稅嗎? 希望盡快得到貴署的回復,萬分感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1.海關對郵遞進境的個人物品驗放標準適用于港澳同胞客。 2. 2010年9月1日前,自日本郵遞進境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免稅額為500元,超出免稅額度的,對超出部分征收行郵稅;自2010年9月1日起,根據總署43號公告的有關規定,所有郵遞進境的物品海關均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 3.對于需繳納稅款的郵遞物品,海關會通知收件人辦理相關手續。 4.旅客行李物品,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超出自用合理數量范圍的,不準進境或出境。獲準進境定居的旅客在規定期限內報運進境安家物品,應事先向主管海關提出書面申請,并向海關交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主管部門簽發的定居證明或批準文件辦理審批手續。經核準,其在境外擁有并使用過的數量合理的自用物品,準予免稅進境。旅客持主管海關的書面通知,到物品進境地海關辦理驗放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