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7427]
題標題:隨身攜帶一臺已經使用過的筆記本電腦回國是否可以免稅
問題內容:我的奶奶因為照看弟弟的關系留在美國已經六年了,還未取得美國公民身份,她最近準備從美國紐約隨身攜帶一臺已經使用過的筆記本電腦回國,請問這臺筆記本電腦是否可以免稅呢?如果她將該筆記本電腦留在國內,請問是否符合免稅要求呢?如果該筆記本超過5000元呢?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如需帶回美國,屬旅行自用物品,無須繳稅,進境時填寫《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向海關申報,復出境時憑此辦理出口手續;如需留在境內,筆記本電腦屬于20種不予免稅商品范疇,需繳納稅款,稅率為20%。完稅價格以海關審核認定的為準。你須向進境地海關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