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5032]
問題標題:關于郵寄包裹回國的關稅問題
問題內容:您好,我在國外買了價值700加元的首飾(純銀)作為生日禮物郵寄回國,不知道是否要交關稅,如果需要繳納關稅的話,大約是多少,能夠通過怎樣的方式繳納?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相關規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區以外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免稅額為500元,超出的,僅征超出部分。對個人收寄的物品,原則上以限值決定是否允許進出境;對單件不可分割的物品,雖超出限值規定,但確屬個人正常需要的,可從寬驗放。進口稅額=完稅價格*稅率-500,金、銀飾品的稅率為10%。海關按照《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稅則歸類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對進境物品進行歸類、確定完稅價格和確定適用稅率。請根據物品的實際報驗狀態,以現場海關的解釋和要求為準。繳納稅款去現場海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