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7339]
問題標題:移民回國探親一個月
問題內容:您好,海關工作人員,本人是移民出來美國的,多年未回國,今年想回國探親,留居一個月,過了春節就回美國工作。本人是個蘋果愛好者,有蘋果筆記本,蘋果隨身聽,蘋果手機各一臺,都是自用品,回美國工作時帶回美國的。請問,這些物品需要繳納稅嗎?這些屬于暫時進出境的旅行自用物品嗎?非常感謝!工作愉快!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屬于暫時進出境的旅行自用物品,對于旅客隨身攜帶進(出)境,并復帶出(進)境的原有個人物品,海關并不征稅,按暫時進出境方式辦理有關手續。請在進(出)境時向海關申報,出(進)境時憑原進(出)境申報單予以驗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