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9319]
問題標題:私人轎車進口
問題內容:我有朋友是駐外大使,現在任期將滿.但手上有輛當地買的私人轎車.請問下這車能以私人物品進口嗎?如果可以的話需要提供哪些資料,還有關稅是如何計算的.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報關員教材答: 駐外使領館人員離任回國進境自用車輛,需本人入境后6個月內向主管海關提交書面申請,并提交下列單證辦理相關手續: 1、護照、居民身份證 2、 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駐外使領館人員身份證明》 3、 國內外派主管部門出具的《我國駐外使領館人員離任回國證明書》 4、 提(運)單、購車發票、裝箱單等相關單證 5、《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自用物品申請表》。具體可以聯系上海海關現場業務二處,電話:021-63877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