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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關:12月中旬從美回京,自帶物品[139645]
問題編號:[139645]
問題標題:12月中旬從美回京,自帶物品
問題內容:12中旬我打算回國,帶回一些自用化妝品和營養品,需要交稅么?如果要交的話,價值多少錢以上的物品要交稅?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規定: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超出5000元人民幣,僅對超出部分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