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8492]
問題標題:個人物品報關問題
問題內容:你好,我從香港sasa上購買了化妝品自用,共計5件,沒有超過規定的800元,到達南寧以后,收到海關的報關通知,要求我提供貨物的合同、發票、裝箱清單辦理相關報關手續,可是個人物品不是提供個人身份證辦理的嗎?為什么是提供合同、發票、裝箱清單呢?打了海關駐郵局辦咨詢電話,說我從網上買的,算是網購,屬于商業性郵件,不限件數,不限金額,且不管是不是自用,都必須得報關,后續還要提供化妝品檢驗檢疫證明,說這些我個人是無法提供的,并告訴我,我目前唯一的辦法只能將商品退回去,是這樣嗎? 我在網上查詢說800元以下,提供個人身份證辦理交稅就可以了,800元以上才要報關,不是嗎?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南寧海關
答: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43號第四條規定:“郵運進出口的商業性郵件,應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因為你的化妝品是從香港sasa網站上郵購的,屬于商業性郵件,所以應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如收件人無法報關,可以選擇退運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