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7052]
問題標題:簽發貨物證明書的汽車底盤發動機壞了
問題內容:老師,你好!我司從國外進口了一輛汽車底盤(稅號8704230090),進口清關并簽發貨物證明書和隨車檢驗單后,發現該底盤的發動機壞了,廠家不得不對其進行發動機的更換。但是該臺底盤的貨物證明書及隨車檢驗單上還是原來發動機號,導致車管所無法上牌。請問:我司可否向海關和商檢提出修改貨物證明書和隨車檢驗單? 需要些什么資料?如果不行,我司該如何處理? 盼復,十分感謝!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黃埔海關
答:對已經打印的簽發錯誤的《貨物進口證明書》,如系由《〈貨物進口證明書〉海關聯系單》所列數據錯誤造成的,需由進口單位以書面形式向原簽發《〈貨物進口證明書〉海關聯系單》的現場海關提出更正申請,海關作廢原《貨物進口證明書》后重新制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