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9506]
問題標題:完稅價格和實際價格以哪個為準?
問題內容:您好,我有三個問題: 1.從國外寄一件衣服入境,按照九月一日即將實施的新規定,衣服的完稅價格是300元,稅率是20%,也就是需要交60元的稅。但是所購買衣服的實際價值是100元,按20%的稅率來算也就是20元的稅,是可以被免除的。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是不是需要在包裹里保留小票以備海關的查驗呢?海關的納稅標準是以小票上的價格為準還是完稅價格為準? 2.從境外郵寄回國的保健品,顆粒狀的,在海關的說明中沒有明確完稅價格,只是有很籠統的每千克10%的稅率,請問這種情況下個人如何判斷應該交納多少關稅? 3.一旦需要交稅,所交納的關稅中還會包含有其它的類似于操作費或者人工費用之類的其它隱形費用嗎?是不是只用繳納完稅價格(實際價格)乘上稅率的錢就行了? 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 您好!郵寄個人物品進境,海關將根據《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予以估定完稅價格,對完稅價格表未列明和明確另估的物品,海關將參照有關物品的發票或香港市場、國內市場同類物品零售價格,按規定程序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