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1691]
問題標題:畢業回國
問題內容:畢業回國計劃通過七海或者類似的貨運公司Door to Door海運包裹。估計重量在30公斤的兩箱到三箱個人物品。其中有穿過的衣物,書籍等等。想請教的是關于打印機,電飯煲,熱水壺等的關稅。打印機是在英國買電腦的時候附送的,價值在1000人民幣以內;電飯煲是國內帶出來的白象電飯煲,價值在1300人民幣左右,但是發票可能找不到;熱水壺價值在300人民幣左右。想請問這幾樣東西都要交稅么,稅額分別具體是?還有,要出具相關發票之類的證明么?最后一點是,留學回國的畢業生有沒有相關的優惠政策?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監管辦法》(海關總署第9號令)第三章第十八條規定,“在規定期限內報運進境其居留期間自用物品或安家物品,應事先向主管海關提出書面申請,海關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主管部門簽發的長期居留證件(或常駐戶口登記證件)、其他批準文件和身份證件,辦理《進出境自用物品申請表》。” 您需持相關證件及提單/裝箱單到簽發居留許可所在地海關申請自用物品進境。首次申請自用物品進境的,在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內,除20種商品(電視機、攝像機、錄像機、放像機、音響設備洗衣機、照相機、復印機、程控電話交換機、微型計算機及外設、電話機、無線尋呼系統、傳真機、電子計算器、打字機及文字處理機、家具、燈具)外,其余均免稅查驗進境。 海運拼箱的海關監管請咨詢上海現場業務二處,電話021-55036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