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3464]
問題標題:個人郵寄物品寄送
來源:報關員培訓網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您好!本人托國外朋友購得廚師機一臺,價格在5000元人民幣左右,由于東西比較重,20斤左右,朋友無法自己攜帶入境。現委托國際快遞公司快遞進入我國境內,請問這種情況下,東西是否會被海關退回處理?或者扣關?如果需要繳納稅費入境的話,應如何繳納,大概多少?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公告 2010年 第43號規定, 一、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 二、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 三、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2、如需交稅,要持郵局的通知單、本人身份證到海關駐郵局辦事處辦手續。 謝謝! 稅率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