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3341]
問題標題:德國到廈門的快遞
外貿知識問題內容:你好,我大姐從德國寄奶粉回來國內給我,但9月6日到廈門海關后,被告知奶粉數量超過限值要退回德國。9月1日后新政策明確2罐奶粉要被征稅,但沒明確超過幾罐奶粉要被退回,可否請教一下900g奶粉幾罐內不會被退回去,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廈門海關
答: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是指收件人(此處僅指自然人)自用、寄件人(此處僅指自然人)饋贈親友的,非貿易性的,且屬于《完稅價格表》規定的物品品名及規格范圍內的物品,收件人向寄件人價購的物品除外。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43號: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郵運進出口的商業性郵件,應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據此寄自德國的郵件,進境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超過1000原將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據海關《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稅則歸類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奶粉的估計為200元/kg,郵寄超過5公斤,就將超過1000元人民幣,按照900g/罐,最多可郵寄6罐,超過6罐將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6罐以內的非商業性郵件可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