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8100]
問題標題:您好,有關澳大利亞網購哨笛的進口稅額的問題
問題內容:您好,從澳大利亞網購愛爾蘭哨笛(吹管樂器)3支,按照《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稅則歸類表》的分類,稅號應為116,但是《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里沒有標明具體稅率,只寫了另行確定,請問三支哨笛,確切地說是一個吹嘴三個管身,總價760元,需要繳納關稅嗎?稅率應為多少?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規定: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以外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應征進口稅稅額在50元人民幣以上的,海關予以征稅放行。進口稅額=完稅價格*稅率。海關根據物品實際報驗狀態,依據《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稅則歸類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審定完稅價格,確定歸類和適用稅率,建議您提供您境外購買物品的真實、有效的正規發票,作為海關審價參考。經查,樂器進口稅率10%。在實際通關時,請以現場海關的解釋和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