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6298]
問題標題:個人自用物品境外網購
問題內容:1請問在境外網站上購物對方郵寄到中國來,怎樣區分是屬于個人自用物品還是商業郵件呢? 2.不能免征稅20種物品包括哪些呢? 3.在境外商戶網站上購買相應的物品,可否快遞郵寄回國內,海關會攔截了嗎?有相應的發票之類的,少量自用的兩三瓶保健品! 4.請問我貨物是寄自福建南平,那如果需要報關的話,我是在福建南平當地海關就可辦理還是要去福州海關辦理報關手續呢!還是說這些報關手續是通過快遞公司進行辦理呢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福州海關
報關員培訓答: yrjacob您好!上午已回一次您的咨詢,可能是我們沒有解釋清楚,讓您存在疑惑,對此表示歉意。現對您此次問題回復如下:一、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43號有關規定,親友間饋贈個人物品和從境外購物網站上購買的商業性郵件性質不同。您從澳大利亞網站上購買魚油屬于商業性郵件,應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二、根據海關總署2004年第7號公告,對電視機、攝像機、錄像機、放像機、音響設備、空調器、電冰箱(電冰柜)、洗衣機、照相機、復印機、程控電話交換機、微型計算機及外設、電話機、無線尋呼系統、傳真機、電子計數器、打字機及文字處理機、家具、燈具和餐料等20種商品不予免稅。三、如第一點所述,境外郵購商品,無論數量多少,均為商業性郵件,可以通過快遞郵寄進境,但應按照貨物辦理通關手續。四、指寄福建南平的商業性郵件,需收件人委托進出口公司或報關公司到福州海關駐郵局辦事處辦理通關手續并繳清稅款后放行。如果為規定限值內的個人自用合理物品,則可通過快遞公司辦理。以上回復,供您參考。如有疑問,歡迎撥打福州海關統一服務熱線0591-12360咨詢。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