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4271]
問題標題:現在日本郵寄明治奶粉回國可以嗎?
問題內容:我家寶寶以前一直吃明治奶粉的,聽說現在明治奶粉又可以寄回國了,是嗎?一次有規定最多幾瓶嗎?稅收又是怎樣的呢?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 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43號公告,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 郵遞進境食品類奶粉,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為200元/千克,稅率10%。根據以上規定,您郵寄奶粉重量不能超過5公斤。如未超過5公斤,按每公斤20元人民幣征稅。如超過限值,則應辦理退運或按一般貨物通關,如按一般貨物通關需委托有進出口經營權企業辦理,同時因所寄物品涉及奶粉,需提交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通關單。因此,建議您每次郵寄奶粉不要超過5公斤。謝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