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3159]
問題標題:郵寄物品入境
問題內容:您好,我想從日本給朋友買兩雙健康鞋,按現在的匯率折算一雙剛好稍稍超出500元人民幣,請問可以一次郵寄兩雙嗎,到海關以后是按購買發票繳稅啊,還是有統一的征稅額啊,麻煩解答,謝謝報關員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你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公告的規定,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