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外貿課堂 >
外貿知識 > 福州海關:美國寄護膚品和一些小零食到中國[142031]
福州海關:美國寄護膚品和一些小零食到中國[142031]
問題編號:[142031]
問題標題:美國寄護膚品和一些小零食到中國
問題內容:您好!我想通過USPS從美國寄一些護膚品和小零食到中國湖北武漢,價值不超過1000人民幣,不知道可不可以寄得到,海關會開箱檢查后沒收嗎?感謝您的回答!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福州海關
答: 您好!現對您的問題回復如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個人攜帶進出境的行李物品、郵寄進出境的物品,應當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并接受海關監管。
二、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43號規定:
(一)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
(二)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
(三)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三、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07年第25號規定:個人郵遞進境物品價格以海關審定為準。如眼霜每瓶100元,精華素每瓶150元,稅率都是50%。因您提供的護膚品和小零食具體情況不詳,建議您到中國海關總署門戶網站上查閱總署2007年第25號公告。
四、郵寄非禁止類物品海關物品,如果超量海關將要求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如果逾期不辦理相關手續,視為放棄。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如有疑問,歡迎您撥打福州海關統一服務熱線0591-12360咨詢。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請您在郵寄奶粉時,按照以上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