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1561]
問題標題:查詢留學生假期回國手機問題
報關員培訓問題內容:我是在韓中國留學生,寒假回國過春節隨身攜帶了iphone4手機,該手機我在韓國簽約使用2年,韓國通信公司瑣定只能在韓國使用,使用未滿2年將罰款較大數額,這樣的情況我是否還要交稅?如果是的話我一年2次假期共回國4次,是否要交清稅款4次?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對于旅客隨身攜帶進(出)境,并復帶出(進)境的原有個人物品,不涉及稅費問題,按暫時進出境方式辦理有關手續。請在進(出)境時向海關申報,出(進)境時憑原進(出)境申報單予以驗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