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1098]
問題標題:個人自用物品攜帶回國
問題內容:您好,我是一名在日本的研修生,明年就要期滿三年回國了,中間沒有回過國,請問我在日本購買并使用了兩年多的筆記本和相機帶回國需要交稅嗎,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自用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含5000元,下同)以內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境內的自用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含2000元,下同)以內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自用物品,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自用物品,超出人民幣2000元的,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自用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