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6375]
問題標題:被贈與轎車的相關問題
問題內容:您好,我的以為外國朋友要贈送我一輛寶馬X5系列的轎車。排量是4.4的。請問我可以接受他的贈與,讓他把車子運來中國嗎?還有,如果接受他的贈與,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贈與法》中的規定繳稅還是按照關稅為25%,增值稅17%,消費稅應該是40%的方法報稅?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天津海關
答:您好!由于您沒有提供個人信息,此問題無法準確回答。目前,只有四類身份人員可以以個人名義進口自用汽車:(1)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主管部門簽發的定居證明或批準文件的定居旅客(包括中國籍非居民旅客);(2)非居民旅客中的常駐人員,是指:境外企業、新聞機構、經貿機構、文化團體及其他境外法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在境內設立的并在海關備案的常設機構內的工作人員,或是在海關注冊登記的外商投資企業內的人員,或是入境長期工作的專家。(3)高層次留學回國人才和來華工作的海外科技專家。(4)駐外使館的離職人員。前三類人員的進口稅收問題,根據國務院關于調整進口小汽車關稅稅率和減免稅政策的通知國發[1993]第87號的規定,除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無償贈送的、我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和我國政府與其他國家政府協議規定可以享受減免稅待遇的機構、人員進口的小汽車以外,其他任何機構、人員進口小汽車,一律由海關照章征收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其他稅費。使館離職人員攜帶的進境車輛,免征進口關稅,但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照章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