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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海關:外籍人士在華經商貿易進口汽車自用[163769]
問題編號:[163769]
問題標題:外籍人士在華經商貿易 進口汽車自用。
問題內容:您好,我司是一家正在備案注冊中的外資公司。我的老板是一位巴西人,他想從美國進口一輛汽車。 請問: 1.他是外籍人士,可否以個人物品的方式攜帶車輛? 2.針對外籍人士從國外車輛(公司自用),可否免稅,或者其他相應的進口稅費優惠? 3.進口車輛(自用)需要遞交哪些材料?相應到海關的哪些部門備案登記?期待您的回復,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廈門海關
答:根據海關總署194號令,非居民長期旅客取得境內長期居留證件后可申請進境自用物品,但按規定準予進境的機動車輛一律予以征稅。廈門海關辦理非居民長期旅客進出口自用物品的部門為駐郵局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