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3675]
問題標題:您好,私人物品進口到國內的問題
問題內容:我是一名美國華僑,在美國購買了一輛全新的摩托車,能否在天津口岸進口到國內,都需要提供什么資料和信息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天津海關
答:您好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中國籍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第58號)第六條 獲準進境定居的中國籍非居民旅客攜運進境其在境外擁有并使用過的自用物品及車輛,應在獲準定居后三個月內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主管部門簽發的定居證明,向定居地主管海關一次性提出申請。上述自用物品中,除本規定所附《定居旅客應稅自用及安家物品清單》(見附件2)所列物品需征稅外,經海關審核在合理數量范圍內的準予免稅進境。其中完稅價格在人民幣 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物品每種限1件。自用小汽車和摩托車準予每戶進境各1輛,海關照章征稅。 獲準進境的自用物品及車輛,應自海關批準之日起六個月內從批準的口岸運進,物品進境地海關憑定居地主管海關的批準文件,對其中的機動交通工具,同時憑旅客填具的“進口貨物報關單”辦理驗放手續。 2、建議您聯系定居地主管海關辦理批準文件。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