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0521]
問題標題:郵寄回國的舊衣服等的總價值填錯了
問題內容:我是華僑準備回國,把自己和孩子穿過的衣服褲子鞋子等日用品用郵寄先寄回國了,可我把郵單上的總價值多寫了一個零,10000日元寫成100000日元,是日元還是人民幣也沒寫。這樣的話關稅該怎么算?我該怎么辦?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 您好,根據海關規定: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以外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港、澳、臺地區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800元,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應征進口稅稅額在50元人民幣以上的,海關予以征稅放行。進口稅額=完稅價格*稅率。海關根據物品實際報驗狀態,依據《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稅則歸類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審定完稅價格,確定歸類和適用稅率。需要辦理繳納繳稅手續的郵包快件,郵局或快件公司會將領取物品通知單或繳稅憑證郵寄送達至收件人處,收件人可持通知單和本人身份證件到通知單所列海關監管現場繳納關稅,領取包裹。 如果情況復雜的需要到海關駐郵局辦事處面洽,手續簡單的可以委托郵局代繳稅。以上答復僅供參考,請務必以業務現場的實際辦理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