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9637]
問題標題:自用物品送海外維修后寄回
問題內容:自用低端日本精工手表一只,買了有一年多,摔壞了,送到香港維修,現已經寄回送交海關清關中。請問此種情況,我也要交稅么??國慶期間9月30日送交海關,大概幾日內會出結果??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南京海關北京報關員考試
答:您好!您提出的問題我們答復如下: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公告規定,“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郵運進出口的商業性郵件,應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正常情況下,海關審核包裹的時間為1-2個工作日。以上答復僅供參考,請務必以海關業務現場的實際辦理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