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8889]
問題標題:從美國進奧迪較車海關辦理流程式?
問題內容:從美國進奧迪較車(A7 3.0 FSI)這個型號。車輛現在美國市場價是(59,250 USD) 1. 用中國人和外國人名議來進口辦理手續時上交的資料和流程有不同點嗎? 2. 進口前美國方和中國方都準備什么資料? 3. 通關時手續流程? 4. 通關費及各稅金多少? 5. 通關完畢后車輛登記怎能么做?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 您的問題回復如下:按照海關規定,允許攜帶車輛入境人員范圍:1) 外國駐華使領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及其人員;2)常駐機構和常駐人員;3)定居旅客;4)高層次人才;5)我駐外使領館人員(離任回國時)。具體文件請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外國駐中國使館和使館人員進出境物品監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7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常駐機構進出境公用物品監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1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非居民長期旅客進出境自用物品監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94號)等。 一、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32號(關于常駐機構和常駐人員進境機動車輛有關事宜)的有關規定,自2010年7月1日起,除按照有關政府間協定可以免稅進境機動車輛的常駐機構和常駐人員、國家專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專家以外,其他常駐機構和常駐人員不得進境舊機動車輛,對其舊機動車輛進境申請,海關不予受理。對常駐機構和常駐人員申請進境的新機動車輛,海關按照現行有關規定辦理審批、征稅、驗放等手續。公告中所述“常駐機構”是指境外企業、新聞機構、經貿機構、文化團體及其他境外法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在境內設立的常設機構;“常駐人員”是指經公安部門批準進境并在境內連續居留一年以上(含一年),期滿后仍回到境外定居地的外國公民、港澳臺地區人員、華僑,并且其屬于上述常駐機構內的工作人員,或在海關注冊登記的外商投資企業內的人員,或入境長期工作的專家。 二、進口稅收問題。根據國務院關于調整進口小汽車關稅稅率和減免稅政策的通知國發[1993]第87號的規定,除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無償贈送的、我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和我國政府與其他國家政府協議規定可以享受減免稅待遇的機構、人員進口的小汽車以外,其他任何機構、人員進口小汽車,一律由海關照章征收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其他稅費。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