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5486]
問題標題:日本客商贈送的現代字畫如何通關
問題內容:日本客商贈送了一些現代字畫作品,不是文物,如何通關?需要哪些手續?是否要日本當地文化主管部門出具有關證明?還是要我方文化主管部門的出具有關證明?如要要出具證明的話,證明書如何寫?有沒有固定格式?
報關員考試網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 您好,入境旅客帶進文物,數量不受限制,海關準予進境。如需復帶出境的,按暫時入境文物復出境規定辦理。攜帶、運輸、郵寄暫時進境文物,應在進境時向海關書面申報,并報明有關文物需要復運出境。進境地海關將有關文物加封后,交由當事人送往國家文物局指定的國家文物局進出境審核管理處辦理復出境手續。國家文物局進出境審核管理處在驗核海關封志完好無損后,標志文物臨時進境火漆標識,并同時開具《文物出境許可證》。暫時進境文物復運出境時,海關憑文物出境火漆標識和許可證放行。以上僅供參考。通關時根據貨物實際報驗狀態,以現場海關的解釋和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