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2660]
問題標題:個人物品
問題內容:你好!朋友準備從德國寄一些保健品回來,價值超過了1000元,請問這種情況需要報關和繳稅嗎?如果需要繳稅,重量和價格有什么限制? 我需要準備什么證明文件?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成都海關
答: 您好!由于我關門戶網站“內外網”聯動網絡故障,導致對您問題的答復滯后傳輸,我們非常抱歉。 據相關規定,郵寄保健品入境,應當在個人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內,同時必須滿足對郵寄物品的價值的規定,即您從德國郵寄回國,不超過1000元人民幣。目前,根據總署43號公告,您在1000元以內的保健品海關均征收進口稅,但稅額在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