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4379]
問題標題:政策解答
問題內容:“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以外國家和地區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對重量無限制),超出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按照貨物辦理通關手續。另外,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 請解釋“個人寄自”和“個人郵寄進境”的區別。我在國外,國內親戚結婚,我想郵寄一個價值$150澳元的化妝盒作為禮物。但是不知是否要交稅,所以請告訴我: 1. 是否可免稅 2. 如果可免,那面多少 3. 是哪條法規決定交稅或不交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公告對郵寄進出境的個人物品征免作出詳細規定,現場海關嚴格照此執行。進口稅稅額=完稅價格×進口稅稅率。化妝品稅率為50%。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