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3746]
問題標題:海關扣件
問題內容:您好!今年5月我托朋友在國外訂購了兩個打印機,現在都沒收到。我問快遞公司,快遞公司說物品6月28日已到海關,但因為沒有聯系上我就沒有向海關提供我的信息,所以一直沒有清關。目前,海關以物品在海關滯留時間太長為由,將物品扣下了,不予通關。請問:這種情況我需要辦理什么手續才能讓海關放關?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按照《海關法》規定,貨物到港后超3個月未報才按超期貨予以收繳,建議您聯系快遞公司,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等單證向海關申報,完成繳稅、驗放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