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2910]
問題標題:個人衣物海運
問題內容:您好,我想通過海運寄些不用的衣服和文獻資料回上海,共兩箱,不到40kg,國內由家人接收,請問是否可以入關(我本人暫不回國),另外是否會被征稅?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按照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公告,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郵運進出口的商業性郵件,應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關于文獻資料,海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監管辦法》(海關總署令161號)辦理手續。您也可直接咨詢海關12360服務熱線。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與配合!